EN
首页
关于我们
  • 公司简介
  • 公司管理
  • 获奖和荣誉
  • 办公地点
  • 专业人员
    服务领域
    业务组
  • 机械
  • 电一
  • 电二
  • 化学和生物技术
  • 日本一部
  • 日本二部
  • 德国
  • 法律
  • 商标
  • 专家顾问
  • 新闻和出版物
  • 行业动态
  • 公司新闻
  • 永新文章
  • 细则解读2024
  • 案例速递
  • 联系我们
    招聘
    公司新闻

    永新知识产权代理的“针对恶意抢注商标的行政投诉”案入选北京商标协会和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典型案例


    2025/4/27|公司新闻


    恰逢第 25 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永新知识产权凭借其在商标领域的卓越表现与专业能力成功入选北京商标协会“2024 年度商标十大非诉典型案例” 及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2024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树立了典范。

    案例简介

    此次入选的典型案例为“针对恶意抢注商标的行政投诉”,由永新知识产权的傅凤喜、刘祝鑫两位律师承办。案件投诉人为派克无形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被投诉人沈阳汉尼汾流体连接件有限公司与投诉人是同行业经营者。自 2016 年 1 月起,被投诉人反复申请了三十余件抄袭投诉人商标及关联公司商号的商标,并同时存在抄袭其他同行知名品牌的行为,致使投诉人不得不长期监控被投诉人的商标申请,并多次对被投诉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无效宣告并参与相关的行政诉讼。最终,投诉人委托永新知识产权向被投诉人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行政投诉,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核查,对被投诉人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作出罚款 10000 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近年来,我国持续提升对商标恶意注册申请的重视程度和打击力度,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强调商标申请的诚实信用原则以及针对恶意商标申请行为的打击。被投诉人作为同行业经营者,在明知投诉人及关联公司商号和商标的情况下,持续、大量地申请与投诉人商号及商标近似的商标明显是对投诉人在先注册商标和商号的恶意抄袭和模仿,其行为损害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本案中通过行政投诉有力打击了被投诉人的恶意商标申请行为,从根源上遏制了被投诉人恶意商标申请给投诉人长期以来带来的困扰,同时也减轻了商标审查机关的负担,对其他潜在的恶意申请人起到了警示作用。

    永新律师心得

    针对此类反复恶意抄袭商标的行为,常年的异议、无效往往会给权利人造成很大的压力,也无法有效地根除和制止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在此情况下,可以全面收集抢注者恶意的证据,考虑向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进行行政投诉。另外如果国知局或法院此前曾在生效法律文书中认定过抢注者的商标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相关法律文书中的认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投诉的成功几率。

    永新知识产权此次入选,是行业对永新知识产权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也进一步证明了其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重要地位和积极贡献。永新知识产权将以此次入选为契机,在未来的工作中继续秉持专业精神,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为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与广大企业携手,共同守护知识产权的 “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