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北京市2011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首例非遗保护的“安顺地戏”告著名导演张艺谋侵权案入选2011年十大知产案。入选的十个案例中,著作权案件占五件。十个案例中直接或者间接涉及网络的案件为5件,充分表明网络产业、网络技术的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产生了根本影响。
此次发布的案例中,“3Q”不正当竞争案位列十大案例之首,网界称之“3Q”大战,法院最终以“360隐私保护器”构成对QQ软件的商誉贬损为由,判决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
在真假“开心网”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中,法院以被告千橡互联在相同行业和领域中向公众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使网络用户对“开心网”服务产生混淆为由,判决被告不得使用与原告 “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万元。
在首例非遗保护的 “安顺地戏”署名权案中,法院虽然认定张艺谋导演、张伟平制片、新画面公司摄制的影片《千里走单骑》未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安顺地戏”产生歪曲、贬损、误导混淆,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该案裁决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诉讼主体、署名权、侵权责任认定等方面给出了司法释明和指引,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