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外商知名品牌注册成网络域名,对外宣称是其中文官方网站并借势销售相关侵权商品,日前,两名自然人因注册www.jackjonescn.net域名并销售带有“杰克·琼斯”(JACK&JONES)标识的相关服饰,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一审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商标权利人经济损失190万元。
据介绍,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是欧洲最大的时装集团之一。该公司于1990年推出“杰克·琼斯”品牌,1999年将其引入中国。2008年,一家称作琼斯中文网的网站因消费者的投诉而引起该公司的注意,该网站对外声称其为“杰克·琼斯”品牌中文官方网站,并销售标有“杰克·琼斯”等标识的服饰。经调查发现,该网站系俩自然人所有。于是,绫致公司将其诉至法庭。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未经许可,注册上述网络域名,用以销售带有“杰克·琼斯”相同或近似标识的商品,足以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另查明,该自然人仅在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期间交易款项达280余万元。据此,法院认定被告侵权行为成立,并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