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日报报道,全球第二大零售商家乐福起诉一家中国连锁超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指控其非法使用家乐福的店名和商标。
该报称,安徽省合肥中级人民法院8月18日开庭,审理安徽家乐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及其阜阳地区子公司侵犯家乐福商标权一案。
家乐福表示,这家安徽的连锁超市在阜阳多达160家直营店中使用“家乐福”的店名和商标,他们的店面标识、价格标签、收据和购物袋上的蓝色标志也与家乐福商标雷同。
家乐福已请求法庭下令让这家公司更换标识,并支付600万元人民币赔偿金。
安徽家乐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起初公司的注册名为安徽阜阳家乐福商贸有限公司,后来在2009年8月将“家乐福”更名为“家乐”。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