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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新闻

    广东广州日前将出台展会知识产权相关保护法规


    2009/9/4|行业新闻
     
          展会上,“谢绝拍照”的牌子“相映成趣”,有甚者还打出“同行免进,面斥难看”的标语,这都是参展商们自创的“知识产权保护举措”。近日,《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将有法可依。根据《办法》,举办时间在3日以上,由政府以及政府部门主办的展会、在国际或者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展会以及可能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较多的展会,负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部门应当设立现场办公室或者指定联络员,接受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行政处理请求,对符合立案标准的予以处理。《办法》中提到,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现场办公室可用简易程序,最快在48小时内对专利侵权纠纷作出处理。

      《办法》还规定,被投诉人被告知参展项目涉嫌侵权的,应当及时出示相关证据,作出不侵权举证。如被投诉人拒不作出有效举证,展会主办方单位可对涉嫌侵权的参展项目拍照取证,交予投诉人,或者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取证。

       另一方面,被投诉人如拒绝出示相关事实证明,或者拒绝对涉嫌侵权的参展项目拍照取证,或者拒绝配合公证机关进行取证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来源于: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