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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新闻

    广东中山市出台十大服务业品牌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2009/7/7|行业新闻
     
          中山市十大服务业品牌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出台。该办法对于“十大服务业品牌”的申请、认定、管理以及当选品牌可享受的政策扶持作出具体规定。根据相关条款,申请品牌产品近三年营业收入、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须在本市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且产品市场信誉高、社会声誉好。十大服务业品牌将从十个具体行业中评选出来,有效期为3年。

      根据办法规定,获得十大服务业品牌认定的企业,政府将从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若该品牌在认定为十大服务业品牌后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按我市扶持品牌的相应奖励标准补齐。

      中山市十大服务业品牌认定委员会由市发展改革、工商、统计、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组成。这些部门将对申请品牌进行核查,根据评分标准给予评分,然后向社会公示并接受公众投票评选。
     
    来源于: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