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办理2009年专利资助工作的通知》,在企业专利申请、企业发明专利授权和对外专利申请等方面加大资助力度,力求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助企业化“危”为“机”。
通知明确,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对全市企业申请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除原有的2000元申请阶段的资助外,另外再按500元/件的标准给予资助;在原有对获得美、日、欧等国家和地区专利授权给予100,000元资助的基础上,新增了对全市单位获得其它国家和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的按30,000元/件的标准给予资助。
通知还规定,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双十计划”企业、“助推计划”企业以及专利转化重点项目所在企业,其专利申请费用可全额资助。
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