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美国当地时间3月23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驳回了美国劲量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永备电池公司要求对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做出的无汞碱锰电池专利权无效的裁定进行复审的请求,维持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即维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裁定,判决劲量公司无汞碱锰电池专利权无效,并终止337调查。
2003年4月28日,劲量公司和永备公司以侵犯了其无汞碱锰电池专利权为由,将中国的南孚、双鹿、虎头、长虹、高力、豹王、正龙、金力、三特9家企业及其他20多家美国、日本企业一举诉上ITC,要求ITC就此展开337调查。
2004 年 10 月,ITC 终裁裁定原告专利权无效,并终止调查。此后,劲量公司和永备公司共提出 4 次上诉。2008年10 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之后,劲量公司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3 月 23 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驳回了劲量公司和永备公司的复审请求,从而维持了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定。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