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式会社普利司通日前就其在华两起商标侵权诉讼结果发布声明,该公司称其与山东三泰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三泰公司)之间的商标侵权官司最终以和解收场,同时与一杭州橡胶公司的同类案件则以胜诉告终。
据介绍,株式会社普利司通是全球知名的轮胎生产厂商,“Bridgestone”等标识系其在相关类别拥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山东三泰公司因在生产、销售的轮胎商品上使用“ROCKSTONE”标识,被株式会社普利司通认为与其英文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涉嫌商标侵权,遂将该公司告上法庭。2008 年 12 月,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调解,两家公司达成和解。
此外,针对杭州普利斯帝橡胶有限公司使用“BRIDGESTEE”标识作为其传送带商品商标的行为,株式会社普利司通亦以上述案件相同诉由,于 2007 年 9 月对其提起诉讼。同在 2008 年底,法院最终判决该杭州公司停止使用“BRIDGESTEEL”及“普利斯帝”商标,销毁模具并停止使用“普利斯帝”作为公司名称。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