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企业应诉涉外知识产权案的胜诉率仅为5.78%。在今天在重庆召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调研座谈会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孙海龙公布了近年来重庆市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受理情况。
据孙海龙统计,从2003年到2007年,重庆法院系统共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31件,不到整个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5%。这些案件涉及美国、英国、德国、瑞士、日本等多个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其中,纯涉外的是16件,涉港的3件,涉台的2件。
在这些案件中,涉及注册权的16件,涉及商标权的10件,涉及专利权的6件,涉及不正当竞争的1件。其中,外方作为原告的24件,作为被告的6件,作为第三人的1件。审理结果显示,在外方作为原告的案件中,外方胜诉率为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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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过程中,我明显感觉到外方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较大,请律师费等方面的开支数额往往较大。” 孙海龙表示,国内企业由于经济实力弱等原因,造成应诉能力极低。
孙海龙表示,从权利角度看,涉外知识产权属于私权。但是从经济政策层面看,知识产权纠纷影响到国家产业的发展和国家形象,要特别重视。重庆在面对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案件时候,应该走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相结合的道路,并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
来源于: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