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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新闻

    广东省高院与专利复审委建立交流机制


    2008/11/1|行业新闻
     
          “知识产权法官‘变身’为专利复审委的审查员,审查是否为专利授权及对专利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这不是简单的角色转换,而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提高法官的专利审判水平而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刚刚建立的一种工作交流机制。

      今后,广东的法官与专利复审委的审查员将定期“互换角色”进行交流学习。

      记者在广东高院采访时了解到,近年来,广东省的知识产权案件不断攀升,今年1至9月份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案件已经超过去年全年,达3324件,同比增长43.3%,连续居全国首位。为切实提高知识产权法官的专利审判水平,自2007年起,广东高院和专利复审委开始互派人员交流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据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广东高院和专利复审委昨天刚刚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确立了互派人员交流学习机制、专利技术咨询机制、涉诉案件优先办理机制、信息交流机制、研究交流机制、高层会商机制六项机制:专利复审委与广东法院将定期互派人员交流学习,法官学习内容为机制、电学、通讯等业务领域的专业知识,专利授权程序、复审程序的运作等;复审委派出人员了解专利案件的审判、进行业务交流等;双方可以根据对方要求,提供专业领域内的法律和技术咨询意见;对于行政审查和司法审判中出现的具有研究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交流;专利复审委在收到广东法院函件后,对涉诉的复审案件和无效审查案件加快审查,及时将结果告知相关法院,促进双方工作效率的提高;双方在学术研讨活动中积极开展合作,就共同关心的专利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探讨,通过指派专家授课、共同举办研讨会等方式,共享信息资源,强化研究实效等。

      广东高院副院长凌祁漫表示,广东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法院和专利复审委建立交流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协调和衔接,有利于法院培养专家型、复合式法官,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水平,特别是对于加强广东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该省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