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家法院受理的摄影作者起诉涉及泰山摄影作品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近日全部和解结案。这批案件共10件,涉及原告6人,被告企业6家,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据了解,这批案件涉及到的摄影作品有“泰山十八盘”、“泰山迎客松”、“泰山碧霞祠”、“泰城全貌”等,以上作品大都已经成为宣传泰安、泰山的标志性作品。案件侵权事实主要是被告未经允许,在企业宣传、产品包装上使用上述作品。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泰山文化研究作品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大幅上升,泰安市中级法院近年来共受理并审结案件42件,其中调解、撤诉41件,判决1件。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既充分保护了原告方的知识产权,同时依法允许被告继续有偿使用其作品,使作品得以继续使用和传播,为促进泰山旅游经济发展发挥作用。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