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国务院日前批准印发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了反垄断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组成、会议制度、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等,将有序地推进我国反垄断各项工作。
根据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工作规则指出,反垄断委员会聘请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对委员会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
据悉,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出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主任。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3 个部门依法履行反垄断执法的职责。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