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网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起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彰显了依法打击侵权行为、坚定推动种业创新的司法态度。此次发布的案例覆盖植物品种广泛,既包括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也涉及番茄、苹果、石榴等果蔬品种。
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案例时强调,必须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要求各级法院依法严惩侵权行为,切实遏制种业领域违法现象。
在10起典型案例中,有4起适用了惩罚性赔偿。其中一起玉米品种侵权案尤为典型:鉴于侵权品种数量多、侵权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法院对该案适用了双倍惩罚性赔偿,判决赔偿经济损失超过5334万元人民币(约合770万美元),刷新了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的赔偿金额纪录。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法院严格执行《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鼓励各地法院在应对种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挑战、新问题时,积极探索创新举措,持续完善裁判规则,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