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
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与涉外案件大幅增长的背景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表示,中国法院致力于平等保护各类主体,并已实施多项措施优化国家营商环境,为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中国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正在举行的全国两会期间接受《中国日报》专访时指出:“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法治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保障。” 张军援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期间的数据指出,全国法院共审结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涉外民商事一审案件12.8万件,较上一个五年增长65%。他特别提到,仅2025年一年,全国法院受理涉外商事和海事案件超过6.7万件,同比增长44%。
张军表示,随着全球供应链重构与数字贸易兴起,国际货物买卖、服务贸易以及相关跨境支付、运输和保险领域的纠纷日益增多。他还指出,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外资持续增长,特别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相关案件也在不断增加。涉外案件的快速增长与类型多样化,既反映了中国深度融入全球市场,也标志着中国从商品流动型开放向规则制度型开放的转变。
张军表示,为应对案件数量上升和多元司法需求,中国法院持续努力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更加公平、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分别在广东深圳和陕西西安成立,允许当事人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截至2025年底,这两个国际商事法庭共审结涉及21个国家和地区当事人的案件37件。
此外,还在北京、上海、苏州等18个城市设立了国际商事法庭。2025年,这些法庭共审结涉及50多个国家和地区当事人的涉外商事及仲裁审查案件1700余件,同比增长24%。
张军表示,尊重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方式的偏好固然重要,但调解在涉外案件处理中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他援引今年1月一起外籍油轮在山东青岛港卸货引发的案件,指出该纠纷在厦门海事法院与青岛海事法院迅速协调、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调解方式,24小时内纠纷得以解决。
扩大国际影响力
张军指出,得益于涉外审判机制的发展与法律服务的不断优化,中国涉外司法的国际影响力持续扩大。
2022年9月,一艘利比里亚籍集装箱船与一艘巴拿马籍油轮在马六甲海峡发生碰撞,包括中国在内的五国法院对该案拥有管辖权。张军指出,涉案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浙江宁波海事法院,请求依据中国法律解决纠纷。
张军表示:“越来越多涉外案件的当事人,即使案件与中国没有实质联系,也自愿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纠纷,这是对中国司法制度及其国际公信力的有力肯定。” 他指出,中国法院也在不断探索和完善司法服务。2022年3月,一家挪威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承认英国法院的一项判决。尽管缺乏可适用的司法协助条约,上海法院仍依据互惠原则承认了该判决,此后英国法院也承认了两份中国法院的判决。
这一举措不仅为建立互惠关系提供了司法实践范例,也打破了中英两国法院相互承认商事判决的“零记录”。张军表示:“这展现了中国的大国担当和司法自信。” 他表示,2024年至2025年,中国法院共受理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案件1620件,审结1510件。这些数据表明,中国在涉外审判中切实保护中外当事人权益,展现了公平、开放、包容的司法立场。
强调使命担当
在当今动荡的全球格局下,张军强调司法机关肩负着以法律确定性应对外部不确定性的重要使命。他指出:“稳定、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保护外商投资、促进国际经济合作至关重要。”
张军表示,中国法院参与了《外商投资法》《对外关系法》等重要涉外法律的立法与修订工作,不断完善中国司法体系。同时,各地法院也积极分享司法经验,助力完善国际规则,促进全球贸易发展。
2025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张军指出,该公约是首个源于中国司法实践的交通运输领域国际条约,是在中国全面参与下发起并制定的。他表示:“通过司法裁判,中国法院将继续在防范外部风险、稳定市场信心、促进全球贸易和投资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他最后强调:“我们希望通过高效司法服务,为中国经济和全球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确定性,努力成为对外开放的‘导航员’和全球贸易的‘稳定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