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重申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强调在案件审理中应妥善平衡公共利益与创新激励之间的关系。针对涉及高额赔偿及惩罚性赔偿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日益增多的趋势,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指出,既要保护当下的创新成果,也要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郃中林将保护与利益平衡视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两个关键维度,并强调保护是基础,平衡是目标。他指出,自2019年1月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已有58起案件适用了惩罚性赔偿,赔偿总额达20.5亿元。此外,73起案件的赔偿额超过1000万元,总额高达52.4亿元。
郃中林表示,这些数据体现了中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导向,既是中央部署的任务,也是中国法律的明确要求。高额赔偿还直接反映了中国经济科技的飞速发展、市场规模的扩大、企业的成长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随着中国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知识产权正逐渐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市场竞争的关键工具,其市场价值不断提升,侵权行为的危害也愈发严重。
郃中林还提到,近年来,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受理的涉及尖端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案件显著增加,高额索赔案件数量及判赔金额随之上升。针对“判赔是否越高越好”的疑问,他强调,法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裁决,在提高对高创新性案件赔偿额度的同时,对创新性一般的案件也会合理裁定赔偿金额。
郃中林总结道,知识产权法庭未来将继续坚持严格保护原则,同时注重平衡权利人与公众的利益,力求在保护权利与激励创新之间找到平衡,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与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