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
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积极应对商标领域出现的新挑战,我国正推进商标法新一轮修改。此次修改将有助于加强商标领域的法治建设,促进商标的有效运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月24日,商标法修正草案已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作草案说明时指出,现行商标法在加强商标标识管理、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4年底,我国累计有效商标注册量达4978万件,累计商标注册申请量为8352万件,均位居世界首位。
申长雨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商标领域出现了恶意申请、商标囤积、商标侵权等新情况、新问题,亟需通过法律制度进行有效规制。此次提请审议的修正草案共84条,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加强商标领域诚信建设、优化商标申请注册程序以提升便利化水平等。
申长雨介绍,商标法修正草案进一步强化了对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并细化了商标恶意注册的判断标准及相应处罚措施。根据修正草案,商标代理机构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并处20万元罚款;申请人实施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最高可并处10万元罚款。所谓商标恶意注册,是指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抢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侵害在先权利,以及违反公共秩序、滥用公共资源,大量或多次复制、模仿、抄袭他人商标等各类恶意申请行为。
申长雨强调,本次修改旨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水平,促进商标的规范使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