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轩某公司诉乔某公司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做出二审终审判决。永新团队代理客户轩某公司索赔百万元获得法院全额支持,该案更成为全国首例明确虚拟与现实商品商标侵权判定标准的开创性案例,为备受关注的元宇宙商标保护问题提供关键司法实践参考。
法院审理查明,乔某公司等在未经轩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不仅将 “乔治・巴顿 G.PATTON” 商标擅自用于现实汽车等商品,更通过品牌联名的模式,授权他人将该侵权商标植入网络游戏虚拟商品中。这种跨场景的商标仿冒行为,直接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严重侵犯轩某公司合法商标权益,同时认定被告的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这一认定具有里程碑意义,突破了常规商标侵权认定中对 “商品类别” 的传统界定,首次明确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装备载具与现实汽车可构成类似商品。最终,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所有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全额支持了轩某公司主张的100 万元赔偿请求,有力维护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权益。
作为本案的核心突破,法院在判决中首次明确了数字虚拟商品侵犯现实商品商标的侵权认定边界 —— 在网络游戏中擅自植入现实商品品牌,若造成公众混淆即构成商标侵权。关于混淆可能性的判断标准和考量因素,法院在判决中阐明,尽管乔某公司授权植入的 “乔治巴顿” 虚拟汽车与现实汽车,在功能、销售渠道、消费群体上存在表面差异,但二者存在不可忽视的关键关联:从功能层面看,虚拟汽车作为游戏载具,不仅具备类似现实汽车的载人运输功能,更能高度模拟现实汽车的外观与内饰设计,在产品外观展示维度与现实汽车形成紧密关联;从消费层面分析,游戏玩家在体验虚拟载具的过程中,极有可能因此关注甚至购买现实中的同款汽车产品,两类商品的消费群体存在显著重合可能性;从公众认知角度而言,相关公众通过游戏体验与宣传内容,会自然将 “乔治・巴顿” 识别为汽车品牌,进而误认该品牌已对游戏联名合作进行授权,最终产生商品来源混淆。
在本案代理过程中,永新团队全程为轩某公司提供专业法律支持。针对核心争议点,永新团队于二审庭审辩论环节及书面代理意见中,系统深入地剖析虚拟商品与现实商品的关联逻辑,赢得二审法院的支持。最终二审法院扭转了一审 “虚拟商品不构成侵权” 的结论,就该关键问题做出改判,切实保护了轩某公司的商标权益。
本案由永新知识产权杨宁律师、张琰律师代理。
杨宁
杨律师2008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取得硕士学位,后加入永新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后赴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进修获得LLM学位。
杨律师专注于商标、反不正当竞争、著作权相关的民事及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及商业合同、域名投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设计、企业合规治理等法律业务。
杨律师代理的案例先后获得2021 北京律协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2021北京商标协会十大诉讼典型案例、2020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2014年河南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报》2014年公众关注度最高的十大案件、中华商标协会2014-2015年优秀案例等荣誉。本人被评选为2023 《世界商标评论》商标领域全球推荐个人、2021中国优秀知识产权律师榜TOP50、2021 北京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入选律师、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2019-2022西城区优秀律师。
2022年4月,杨律师曾就景德镇地理标志商标维权接受央广网采访;
2022年2月,杨律师曾就商标抢注及地理标志商标维权接受央视财经频道采访;
2017年6月,杨律师曾就特朗普中国商标保护情况接受美国NPR广播公司记者采访。
张琰
张律师201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后加入永新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张律师专注于商标、反不正当竞争、著作权的诉讼及非诉业务,包括民事诉讼、商标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海关保护、知识产权转让及许可合同和谈判、域名投诉及知产
策略法律咨询。曾在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诉讼中代表知名中外企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