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商标典型案例评析论坛在银川国际交流中心举行。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臧宝清发布了2018-2019优秀商标代理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王艳芳进行了精彩点评。永新代理的中国人民大学校徽被抢注案(第16412029号图形商标无效宣告案)入选2018-2019优秀商标代理案例。
永新高级合伙人沈春湘律师(左9)领奖
中国人民大学校徽被抢注案
(第16412029号图形商标无效宣告案)
代理机构: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入选理由:一件标识可能会承载诸多权利,如商标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当一个标识作为商标无效后,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该标识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可以任意被他人作为商标注册。本案中,虽然中国人民大学在先的校徽图形商标已无效,但因该校徽图形的独创性表达已成为中国人民大学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他人未经许可将与校徽图形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为商标,还是会因侵犯中国人民大学的著作权而被无效。
入选案例由永新庞涛、陈丽佳两位律师代理